关于左小祖咒的访谈

《音乐周刊》:你面前摆着两个敌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你会先征服谁?

左小祖咒:首先是先把女人搞定啦!一个女人的枕边风是很厉害的。征服不了枕边风就征服不了男人了,即使他们不是情侣,也得这么办以防万一。

《音乐周刊》:可以称为你迷倒美眉的看家本事是什么,是最在行的做饭吗?如果你是厨师,自封什么水平?

左小祖咒:不停地抽烟,不停地抽烟。如果我给一个美眉做饭的话,可能有点性暗示,瞧!我左小十八般武艺什么都会,不要以为我就会唱歌,写点什么的,我还可以像一个一级厨师般指手画脚呢!

《音乐周刊》:如果找你演戏,有两个角色要你挑,一个是流氓,一个是"棒棒",你会选择演哪个角色?

左小祖咒:我要演"棒棒","棒棒"对我来说需要演技,流氓还需要演吗?

《音乐周刊》:平时会用哪个手指挖鼻孔?

左小祖咒:我最怕走到街上突然有人帮我掏鼻孔了。

《音乐周刊》:猥琐、高傲或冷漠,这三个词你更愿意选择哪个形容你自己?如果都不是,那你自己选一个词。

左小祖咒:在别人的心中我狂妄自大,不可一世,恃才傲物……这些形容词的意思就是冷漠,高傲。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也很棒!

《音乐周刊》:如果让你把某本书的252页撕下来写上一点什么,你会选择哪本书并写什么?

左小祖咒:这是一种写作的方式,当你写252页之后什么事都解决了。关于那本书叫什么名字那依然是我写的书。

《音乐周刊》:我不能悲伤地坐在身边,那么悲伤地站着吗?为什么?

左小祖咒:这次你们又想偏了,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我们不能一块躺下来聊聊,喝点什么呢……

《音乐周刊》:如果让你提拔猪八戒、孙悟空、沙僧明天当干部,你会选谁?

左小祖咒:我选猪八戒。因为干部需要人性化,猪八戒贪吃、好色非常人性化。孙悟空太神话,搞过了。沙僧是个闷葫芦,墙头草两边倒,关键时候不顶用。

《音乐周刊》:怎样能抵制一个人的自我膨胀?为什么?

左小祖咒:连续一周不吃水果,蔬菜,维生素之类的保健品,蹲在马桶上就知道后果了。建议自我膨胀的人试试这个疗法,除此之外我还没想出更好的方法。

《音乐周刊》:左小,"左"一定比"右"小吗?你会给"右大"后面加上哪两个字?为什么?

左小祖咒:"左"一定比"右"大,左为上嘛,一般我们都喊: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左右……一般喊"右左,右左"的都是自找麻烦的,你参加过阅兵么?如果在"右大"后面加两个字的话,我建议加素菜系较好,什么黄花菜,大头菜,歇菜……要不就叫"右大歇菜"。

《音乐周刊》:下一世你愿意做"狂犬"还是"搅屎棍"?

左小祖咒:这个问题很好,下一次我还做狂犬,搅好了喂他们。最好我更富有一点,买点橄榄油什么的给他们拌拌,好吃点。

《音乐周刊》:一定要给你做一面很俗气的招牌、锦旗或者霓虹灯,你会放在地安门的庙会、平安大道还是塔克拉马干沙漠?

左小祖咒:啊?这三个地方我都不想放,我是我自己的国家。

《音乐周刊》:请用唱片、绿色食品、阿丝玛(注:左小祖咒歌曲里经常出现的名字)三样道具构思一场行为艺术,并把它表述出来。

左小祖咒:请原谅我不能告诉你,我想好了还留着自己卖钱呢!你们犯规了,你难道不知道行为艺术主要是点子吗?

《音乐周刊》:设想你是一个卡通人物。会是谁?为什么?

左小祖咒:有人说我像阿凯老师(注:《火影忍者》中人物)。为什么?我还没做深步的考察呢?

《音乐周刊》:忽然有一天你成了隐形人,你打算干点什么高明的事?

左小祖咒:阿凯老师就会隐身,即使我当了阿凯老师想干什么我也不能告诉你。呵呵!

《音乐周刊》:请说一句自鸣得意的话。

左小祖咒:你看,这事儿还不是我说了算嘛。

《音乐周刊》:请用非同寻常的简单语言定义一下只属于你的星座特质。

左小祖咒:孤寡,孤是孤独,寡是寡断的意思,实际上这是整个星座的通病,我已花大量的精力更改了。

《音乐周刊》:请为你的帽子想一句广告词。

左小祖咒:瞧,做酷爷真难,现在出现夏天透气的帽儿了,还和太阳帽儿不同,想做酷爷不?相信我没错的。

《音乐周刊》:最近一次闹过大笑话是什么事情?

左小祖咒:有一个女娃娃问:"左小哥哥,你新唱片里的《当我离开你的时候》有段歌词搞不懂’你更多地依靠我的展示方式,不是因为爱情多么令人陶醉。这需要你去吹出那个音调儿,吃上点胡椒……’是这么唱的吗?我没说错吧!什么吹个调还要吃胡椒?你能告诉我这是啥意思不?"我看着她瞪着大眼睛一脸天真地看着我,我说:"妹妹,你妈妈和你爸爸常吵架么?"她说:"我们家挺幸福的啊!"我说:"那你回家拿给妈妈听,她一定会告诉你的……这是成人音乐啊!"

《音乐周刊》:来,请你出一个尖锐的问题。

左小祖咒:请给卡斯特罗带个信儿,我很欣赏他。他是怎么把切·格瓦拉这个张飞式的人物推广成全世界青年偶像的,这比把一个傻冒儿推广成流行偶像还是强多啦!我也不问当年他怎么把美国人从他的国家赶出去的,我知道他很忙,向他问安。如果你们办不到,我告诉你一个方法:就把《音乐周刊》办到古巴去。

一篇Marylyn Manson訪問

前言:

  這個人,你可以喜歡他,或者憎恨他,但無法無視他的存在。在Marylyn Manson的社會作用中,這種現實的恥辱如此露骨地表現了出來:它表明了憤怒和反叛所創造的不僅是社會進步,還有更加巨大的娛樂價值。當他砸爛舞臺,把碎瓶子戳進自己胸口的時候,公眾就會更瘋狂地購買印著他頭像的T恤衫和充滿小道消息的報紙……這裏面充滿了玄妙有趣的過程。不,不要朝聖,我們很清楚地知道當它成為一種符號和象徵時,它也在利益上獲得了最大成功。說到這裏想起個小說裏的笑話:"羅老師是個反革命,因為她說毛主席的嘴和鼻子是通著的。我們都很憤怒,毛主席怎麼能和咱們一樣。"拋開這些,在這個資本主導的娛樂工業中,被偶像化的人比比皆是。這種時候,真相總在暗地裏被忽略掉了。假如在F4歌迷會上我宣佈周俞民的嘴和鼻子其實是通著的――雖然我們都知道這是真的,但我就顯得未免有點欠揍。而在這個視反叛為職業,視憤怒為娛樂的搖滾圈裏,我宣佈其實Marilyn Manson的鼻子和嘴也是通著的,也顯得我有那麼點不識趣。至少,改革開放的一個直接好處就是我們不會因為說某某的嘴和鼻子相通而被判刑了。於是,在這個時代,它的娛樂價值就突如其來的顯現了出來。Oasis的哥們們這麼著說Radiohead:"一個人可以花那麼多錢來錄音,出唱片,他心裏決不僅僅是泣訴。"這篇翻譯自Q雜誌的採訪無關音樂,反叛,社會運動或者其他什麼東西,只有娛樂。當然,我這樣說並不代表我反對或者支持Marilyn Manson,至少我還可以選擇沉默。而翻譯這篇文章的動機也不在於我想要誘發你身上的激素――其實我只想告訴你,不管他身上套著什麼樣的光環或行頭,Marilyn Manson的嘴和鼻子也是通著的。如果你非要猜測我販賣小道消息賺了多少銀子,你也有那麼點不識趣了。其實,咱們都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如Marilyn Manson自己所說,如果你希望他家裏到處都是病態的東西,你將會失望。咖啡桌上有一個蠟制的死臉面具還有一個Manson給它起名為Ludwig的浸泡在福馬林液中的未成型胎兒。牆壁和地板上是Manson收集的動物標本,包括一隻火雞(Manson本人承認他並不很喜歡這只火雞),還有一整只孔雀和一塊完整的,包括頭部的熊皮毯子。我就是踩著它進來的。
但這些歌特式的裝飾並不是整個房間的所有主題。在大門旁邊,經過一個古怪的,手被塑成雞爪的孩童雕塑,廁所被塗成了令人愉快的藍色,還掛著一幅Manson同居女友Dita Von Teese站在書架旁的照片。折疊好的,花朵狀的廁紙潔白得令人感到奢侈。

  現在是下午九點。Manson自午餐時間起床起已經在忙著搞Mobscene的MV,他的第五張專輯The Golden Age of Grotesque的第一首單曲。一隻叫Lily的白貓沒命地從屋子裏跑出來,它的主人說這是個好兆頭,因為它從不進這間屋子。另外兩條分別叫做Eva和Greta的狗已經回去睡覺了。Manson坐在牆角的棕色沙發上正在啜飲鴨臣雞尾酒,聽Billy Holiday。他把灰色的軍帽摘下來梳理了下頭髮――這種髮式像1920年的紳士一樣,在邊緣掃過長長一縷,而將兩鬢和腦後修剪得整整齊齊。這種髮式是為了與他目前在音樂與意像中所探索的主題所一致:虛無的達達藝術運動,還有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前希特勒時期的魏瑪共和國。今天,在好萊屋山遙遠的一角的家裏,他並沒有麻煩得整個把自己打扮起來,左眼中的隱形眼鏡是他唯一的裝扮。

  Manson是個好客的主人,不僅立即打開了一瓶冰涼的科羅娜啤酒,還提供了一個沙發上緊挨著他的座位。但我還是感到膽怯。當我表示出這一點時,Manson困惑了,但隨即滿意地微笑著說:"就應該是這樣。"

洛杉基,2003年3月28日

Q:為了開始,請問我該怎麼稱呼你?
A:基本上人們都叫我Manson,甚至我父親現在也這麼叫我。

Q:是否從來沒有人叫你Marilyn?
A:雖然一般他們不這麼叫我,但事實上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稱呼我。人們似乎害怕因為叫了我的名字而讓我對他們發瘋。

Q:這麼說來,你並不會因為別人稱呼你Brian(注1:Manson的原名為Brian Warner)而惱怒?

A:是的,它並不和我有什麼關係,但如果我的朋友們,樂隊還有我同居的女孩不這麼叫我,別人也沒理由這麼稱呼我。

Q:這麼說,你並不是回到家關上門,然後就變成了Brian Warner了?
A:不。

Q:你最喜歡的關於你自己的謠傳是什麼?
A:我最不喜歡的謠傳是關於那Wonder Years(一個名叫Josh Saviano的酷似Manson的演員在這部片子裏出演了Kevin Arnold苯拙的夥計Paul Pfeiffer。)如果有人再問我一次這件事情,我就會打他的牙了。我最喜歡的謠言……這很難說,你最近聽說什麼好的沒?

Q:有人說你曾經把一隻黃金鼠的腿給切掉了。
A:我來告訴你我最喜歡的謠言。我在義大利演出時因為一項真是莫名其妙的罪行給拘捕了。警方接到個"無辜的旁觀者"的電話,說我在舞臺上穿著主教的衣服,雖然我穿的那件是低一個等級的牧師服……

Q:紅衣主教?
A:對,紅衣主教服。那人說我馬上脫下了衣服,並把自己的生殖器割了下來拋到人群裏。我試圖告訴警方這很明顯――我可以在廁所裏私下給他們看——但很明顯我沒有割下自己的生殖器。如果我這麼做他們該為我慶祝,但它們還在。

Q:你喝鴨臣酒(注2:一種烈性法式雞尾酒)嗎?你不愛往裏邊放糖麼?
A:是的,我很喜歡它的法式做法。令人好笑的是現在法式不流行了。我喜歡法國因為他們給我們提供了精美的食物,好酒,而且他們還把我當作藝術家,這樣很好(大笑)

Q:他們同樣也愛Jerry Lewis和Mickey Rourke。
A:是的,這就是我幹嗎開這個玩笑,它應該被排成斜體的。你還應該寫上"Manson偷偷笑了"。我只是在開玩笑。

Q:你在這裏的鄰居是誰?
A:我不知道,實話。今天早上我在門口臺階上收到封一個鄰居的來信,他在裏邊尋求幫助。因為他的房租被惡毒的房東給調高了。他們寫道,收信人Brian,隨後又用括弧注明Marilyn Manson,對我來說這夠好笑。他們一直在信裏抱怨苛刻的房租,而且滿篇的拼寫錯誤。於是我就改正了這些錯誤然後把信寄還了他們。我只關心自己。對我來說,我並不是那種享受與鄰居在一起或者參與到某個場景的人。如你所見,我住在一個非常幽靜奇怪的地方。

Q:你最後一次到海邊是什麼時候?
A:天哪,在夏威夷,大概是1998年。我呆了整晚然後決定我要走變火奴魯魯的海灘。雖然並沒有完成。

Q:你喜歡日光浴嗎?
A:不,當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住在佛羅里達,人們告訴我那樣有助於除掉臉上的粉刺,結果我只曬得皮膚黝黑。

Q:你在學校裏最喜歡的課程是什麼?
A:藝術課是唯一能使我興奮的課程。我也愛創造性的寫作。我以為我在這方面很強但得到一個很低的分數,因為他們都說我寫的故事狗屁不通。

Q:那麼最不喜歡的是什麼?
A:數學。我的幾何與代數都沒有及格。但我知道我沒理由學它。如果你能他妈的買到個計算器,幹嗎要費力學著把它們寫出來?

Q:你可能會在一間商店工作,因此會需要計算出是否找對了錢……
A:我知道這個我也知道我不會去做這個(大笑)

Q:你年輕的時候很喜歡龍與地下城遊戲(一種紙上遊戲,後來移植成為電腦遊戲,為一類遊戲的統稱),你喜歡玩什麼角色?
A:我喜歡做地下城主,因為沒人試過我喜歡那種方式去玩。所以我不喜歡去做裏邊的角色。他們從不把遊戲搞得夠恐怖夠有挑戰性。但我就把它變得很難因為我沒法從遊戲中得到樂趣,也因為我是主宰,需要控制一切。可能這也形成了我做樂隊的方式,雖然我並不覺得需要像在龍與地下城遊戲裏那樣控制一切。這種恐懼和刺激就像在高速行駛時放開方向盤,或者在超市里順手牽羊,又或者在和妓女肛交時取下安全套(大笑),不管怎麼樣,這就是我想在任何一件我做的事中所放入的東西,特別是現在。當你知道你在做一件錯事時,這就尤其刺激。

Q:這總要有個程度……
A:這樣說,把它和在父母房間裏自慰來相比比較妥當。隨時被抓住的恐懼感總是最棒的。

Q:當你表演時,似乎總是要露出身體,你對自己身體感覺怎麼樣.
A:我非常害羞,我拒絕裸體睡覺,除非我就這麼裸著昏了過去。我有一種恐懼感,害怕醒來發現自己在員警或者我父母面前光著身子。或者這種不安全感常出現在裸露癖中。對每個人來說,這在心理學是上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Q:你喜歡用什麼化妝品?

A:我不覺得有什麼品牌值得我讚揚。我常年使用Mac化妝品,這也是Rupaul的選擇(大笑)

Q:你後悔做過哪個紋身嗎?
A:沒有。那都是我那時在某處的標記。事實上,這麼些年來我第一次想要來個紋身,所以我可能這星期就會去做一個。

Q:流言說你把自己的私處紋成了黑色,你會考慮這麼做嗎?
A:不,那會很疼。

Q:另一個關於私處的流言是你做手續去除了自己的肋骨,這樣你就可以給自己口交

A:我想這流言的起源是我穿的那件緊身衣……

Q:你曾經試圖這樣做嗎?
A:我想每個男人都曾經想過或者試過這麼做。如果我成功了我們就不回再這坐著了。(大笑)

Q:你曾經為性付過錢嗎?
A:沒有,但我曾經被人付過一次錢。我拿到了一百美元現金還有禮物因為那姑娘沒有帶夠一百美元,但她有張信用卡,所以她就給我買了些鞋子。那是在紐約我第一次把樂隊建立起來的時候。這女孩是樂隊中的樂手的一個朋友,她可真夠愛我的,一直乞求我和她做愛。但我拒絕了,拒絕了。最後她給了我一百美元的價錢,所以我得說我是個夠廉價的妓男。但我沒為性付過錢。

Q:你曾經寫過一首叫三明治和雞奸的歌,你喜歡裏邊哪種方式?
A:我得說是雞奸。女人得很強壯才能負擔得起幹屁股,我尊重每一個可以這樣做的女孩,而且我給她們買了很多珠寶。那些不能幹的,我就把她們從家裏踢出去。

Q:如果你仍然是性愛之神的話,你覺得自己的責任是什麼?
A:你可不能就這麼從一個神面前這麼走過去(大笑)。我可真得滿足我的信徒們的祈禱。

Q:你最後一次交還給商店的是什麼東西?

A:我從來不記得我有交還過什麼。我最近退回去的一樣東西是某個人為我做的鉻黃色的齶骨,因為它不合我的頭的尺寸。

Q:你仍然從旅館裏偷東西嗎?
A:我最近一次在旅館……我在想我最後一件東西偷出來的東西。我喜歡不時地順手牽羊,不像Winona Ryder……

Q:那麼說來,都是些小東西嗎?
A:是的,但只是因為人們不會懷疑我會做這種事。我最喜歡的是在走進商店以後拍黃色圖片,然後把它們交給Blockbuster,然後把它們放進那些新發行的爛影片裏。

Q:我不是很相信你……
A:我確實這麼做了而且確實得到很多快感(大笑)我得找到能讓自己樂的法子。

Q:就像你去年的畫展嗎?它舉行得好象相當成功。
A:我知道人們會說他只是想積累出名的資本並且賣出去這些爛東西,但好象他們確實喜歡這些畫。當時我甚至派人去聽人們對這些畫的評論,如果有的話。

Q:這看起來似乎有點不太安全。
A:不。我在想……或者是有點不安全,我在想如果是另一個和我類似的人在搞藝術展覽我會怎麼說。如果它還沒被評論過的話,我會第一個去做。

Q:你組樂隊前曾經是個音樂記者,誰是你最喜歡的受訪者?
A:也許是那個讓我學到最多東西的,是Malcolm Maclaren。我問了一些現在看來很大膽的問題,關於Vivienne Westwood――這碰巧是我現在唯一穿的服裝品牌,還有John Lydon,就是些像這樣的問題。我真把他氣壞了,所以我想這可真有趣。

Q:那麼最糟糕的呢?
A:是The Red Hot Chili Peppers。他們簡直是場災難。

Q:如何發生的?
A:我是那種會問不合時宜的問題的記者……現在我明白了,有些記者確實愚蠢到會問你一些足以激怒你的問題。我不確定我的目的是什麼,但我的確把他們激怒了……

Q:你說了些什麼?
A:我不記得了,我有那盤錄音帶――現在聽來它會很有趣――但他們的確對我很粗魯。

Q:那是什麼時候?
A:那時John Frusciante加入了樂隊,大概是1989年。我又見過他們,諷刺的是跳蚤以三萬美元的價格買走了我的一幅畫。我和他討論了一下那件事,他也注意到了他曾經對我很粗魯。如果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記者來問我這些問題,我也會變得很粗暴,也會做出相同反應。

Q:一個百萬富翁的搖滾明星付三萬美元給另一個……我猜是……百萬富翁三萬美元,聽起來似乎很不可思議。
A:我很想成為百萬富翁。(大笑)

Q:那樣的話就很富有了。
A:但經常被起訴。是這樣,我的畫的價格是按照我對它的感覺來制定的。最便宜的是一千美元,差不多幾乎只是那畫框的價錢。我想賣了它是因為它是關於一個我不再喜歡的女孩。

Q:那是誰?
A:我的前女友。所以,我把它放進了畫展的錢箱裏,很滑稽。

Q:這就是你和前女友的關係嗎,就是毫無關係了。
A:不不,並不是這樣。我來重新描述一下整件事,事實上是我想要丟掉幅給前女友作的畫。因為儘管我創造了它們也曾經非常為它們驕傲,我並不想要它們了。最貴的那一幅是――跳蚤買下來的那幅。我不想人們來買它但他買下了,所以我會說什麼?說不嗎?

Q:你領取救濟金嗎。
A:我並不知道我都有些什麼,我甚至不知道我的銀行帳戶裏有多少錢……事實上,我並不知道我的信用卡在哪里。我把它給了我的朋友,他總是在抽大量的GHB,所以我想我的戶頭可能空了。

Q:你曾經看過的最古怪的可卡因用法是什麼?
A:我發現你事實上並不能在服藥之後做什麼,除了喂狒狒……

Q:喂狒狒?
A:兩年前我第一次使用ecstasy。我曾經在生命裏經理很多事但我從來不想服用ecstasy因為有人告訴我它讓你更像個人。

Q:這可不總是真的。
A:不,它根本不是真的。我去了在佛羅里達一家叫Busch Garden的地方,那是一個動物圓和一個公園,這聽起來就像我的生活。所以我就服用了一些ecstasy然後他們讓我進了狒狒籠子,因為那些工作人員裏有我的歌迷。我最愛狒狒。

Q:它們不是極端的危險嗎?
A:非常正確。它們決不會讓人們這麼做,所以他們可能在想殺了我。他們說不管你做什麼,不要看它們的眼睛,所以我當然就盯著它們眼睛看了。(大笑)我有三隻狒狒,其中一隻就在你旁邊(當然已製作成標本)。它看起來非常像那只。我喜歡看動物。我從來都把我的貓當作一個人來看待,我總是對她說話,好象她能聽懂一樣。而且我認為她能聽懂。這和小孩子一樣,不要以為他們都是愚蠢的。

Q:你曾經說過你喜歡乳房,那麼對你來說什麼才是漂亮的乳房?

A:我想只要它們相配並且在同一個人身上。(大笑)

Q:你真的討厭抽煙嗎?
A:一般來說是的,但有時候我會抽煙。我決定這樣做是因為這樣會讓人們迷惑,因為他們知道我討厭香煙。我開始抽煙是在去年的電影Party Monsters中演出一個小角色開始的。我在裏邊扮演一個抽煙的德國變裝癖者。

Q:你和Macaulay關係如何?
A:他給我買了我的第一包香煙,夠怪了吧。

Q:你怎樣保持身材?

A:我總是忘記吃飯因為我老是在做些什麼事情。事實,在你來到之前我本該在吃飯的。

Q:你會拒絕吃什麼食物?
A:過去幾年間我曾經實驗過各種不同的食物,所以拒絕食用的不多。除了蘑菇,它們的味道對我來說有點像精液,我說這個是因為所有和剛給自己口交過的女人接吻過的人都會知道那味道的。你並不需要是個同性戀才能知道。

Q:你是否認為你在你的作品中所體現的理智被諸如把生殖器放在警衛頭上這類的事給搞糟了?

A:不,我想這之間總會有個平衡。你不能把自己看得太認真,但人們需要知道當我很有趣的時候,我仍然對我所做的是持嚴肅態度。我不僅會為所做的事而死那樣,事實上不這麼做我根本無法活下去。這就是我,真的沒有別的什麼事情可以讓我感興趣了。

Q:當你在法庭出現的時候(在克萊斯頓,2001年,被指控以生殖器放置在警衛頭上進行性騷擾),你是否因為人們看到你未上妝的樣子而煩惱?
A:不是這樣,因為我是罪犯。

Q:但很明顯那些在雜誌上的照片……

A:我唯一失望的是因為光線不好,那些照片實在太醜了。

Q:他們讓你的臉頰看起來很瘦弱。
A:是這樣,我的臉頰並不壯實。如果我是法官我會要求打出更戲劇化的燈光,應該像在電影裏那樣,而不是在超市里。

Q:你仍然熱愛撒旦教嗎。
A:我對撒旦教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大的興趣。它總是一件很藝術化的東西。如果藝術家必須信一種宗教,那就是他們所該信仰的,儘管它更多的是一個信仰的系統而不是宗教。

Q:你認為自己是邪惡的嗎?
A:我所認識的自己和你們認為的一樣邪惡。我對待別人像他們對待我一樣,而不是其他人願意被如何對待,所以這可能是邪惡的。

Q:這很像聖經所說,以眼還眼。
A:是的。如果你像我一樣讀聖經,它就不像人們所想的那樣是不證自明的。有些規則就在你的DNA裏,是一種像動物一樣的叢林規則。你必須尊重你的所在並且保護你自己,這就是我信奉的。

Q:你有手機嗎?
A:有,但我從來沒用過因為我不出門。可能每週一兩次。

Q:你的鈴聲設置是什麼?
A:是我的那首狂吼的Cocksucker!或者其他像這樣惡毒的東西。有次我確實接了個電話,那是在一家酒店,並且非常安靜的時候。你還能從Marilyn Manson這裏期待些什麼?

乌兰巴托的夜

穿越旷野的风啊
你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漂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飘荡异乡的人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
不要走
明知今夜疯掉的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蒋中正在七七事变爆发后的严正声明

      地无分南北,年不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之责!
      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芦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结果,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诸位关心国难,对此事件,当然是特别关切,兹将关于此事件之几点要义,为诸君坦白说明之。
第一,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会宣言,于此更有明确的宣示,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轨,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大都可共见。我常觉得,我们要应付国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国是弱国,对自己国家力量要有忠实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的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是此理。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跟着今年二月三中全会对于“最后关头”的解释,充分表示我们对和平的爱护。我们既是一个弱国,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全国国民最要认清,所谓最后关头的意义,最后关头一至,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唯有牺牲到底”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会陷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这次芦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来对付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国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个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东四省失陷,已有了6年之久,续之以塘沽协定,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芦沟桥。如果芦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么我们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会变成北平!所以芦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第三,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因为我们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们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至于战争既无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第四,芦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芦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
(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
(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
(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
(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受任何约束。
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为一个远大的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的立场,应该不致于漠视。
总之,政府对于芦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转于社会,俾咸能明了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