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GRE成绩已经到啦,老子的还没来,等。。。
呵呵,网站
有些人GRE成绩已经到啦,老子的还没来,等。。。
ArmadilloCommander's Base 犰狳指挥基地
该离开的都走了,独自一人蒸馏着黑暗,直到让自己湮灭在无尽的黑暗中……
具体步骤:
1.下载刻录Ubuntu 7.04 for i386安装CD;
2.去http://refit.sourceforge.net/下载最新版rEFIt,目前是0.10(2007-06-14);
3.使用应用程序->实用工具->Bootcamp助理创建分区,一般大小在5GB以上即可,具体方法不再赘述;
4.安装rEFIt,安装完毕后,在bash中执行:
% cd /efi/refit
% ./enable.sh
设定使用rEFIt引导系统;
5.将Macbook以太网连接至互联网,且在安装中必须始终连接,要求能够访问Ubuntu镜像。不能用无线网卡,因为安装过程中没有相应的Linux驱动。这样做是为了安装程序能正确自动探测并将源地址写入apt的sources.list中,这样后面我们就可以从Live CD的bash登录到硬盘上安装好的Ubuntu中安装LILO了;
6.插入Ubuntu光盘,重启后从光盘引导,执行安装程序。将刚才Bootcamp建立的FAT32分区删除,建立ext3(挂载到/)和swp分区。不要挂载其他分区;
7.完成安装后不要重启!在终端中执行:
$ sudo mkdir /mnt/ubuntu
$ sudo mount /dev/sda3 /mnt/ubuntu
$ sudo mount -t proc none /mnt/ubuntu/proc
$ sudo mount -o bind /dev /mnt/ubuntu/dev
$ sudo chroot /mnt/ubuntu /bin/bash
登录到已安装的系统,继续输入以下命令安装LILO;
$ sudo apt-get install lilo lilo-doc
8.安装完毕后,需要对LILO进行配置。用vim或nano建立/etc/lilo.conf文件,内容如下:
boot=/dev/sda
default=Ubuntu
map=/boot/map
delay=20
image=/vmlinuz initrd=/initrd.img
append="quiet splash"
root=/dev/sda3
label=Ubuntu
read-only
保存后,打开一个新的终端,执行:
$ sudo parted
parted支持GUID分区表。在parted命令行下,执行:
(parted) print
(parted) set 3
注:此处的“3”是Ubuntu安装分区的编号,执行print后会显示
Flag to change? boot/hidden/raid/lvm/hp-service/msftres? boot
New state? on/[off]? on
(parted) quit
回到第一个刚才编辑lilo.conf的终端窗口,执行:
$ sudo lilo
此时会有警告信息,不管。重启,在rEFIt中选择从硬盘启动Linux即可。
另:无限网卡驱动程序请自行安装。
苹果和微软一直以来为怎么在电脑屏幕上显示字体而争论不断。现在两家公司都在使用亚像素技术在传统的低像素显示屏在显示字体。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于理念上的。
* 苹果相信,算法的目的在于尽量保持字体本身的设计,即使以一定的模糊度作为代价。
* 微软相信,字体的形状应该做成像素边界以防止模糊不清,提高可读性,即使违背了原来字体的设计。
现在windows版本的safari已经公布了,使用的是苹果自己的算法。你可以在同一个屏幕上比较这两种字体的显示,我想你会发现其中的差别。苹果的字体实际上是模糊的,边缘比较朦胧。但是在小字号的情况下,不同的字体看起来的差别比较明显,这是因为他们的显示在屏幕上的字体更接近于高分辨率印刷时的字体
这一区别源自苹果在桌面出版和平面设计领域的经验。苹果算法的优越之处在于,你排好一个准备去印刷的页面,它在屏幕上的显示效果会和最终的印刷品比较接近。这对于一整块文字的浓淡效果来说尤其明显。微软把字体碎分成像素,这表示他们不大介意用较细的线条消除模糊的边缘,即使这么做会令一整段看起来比印刷效果淡。
微软的做法的好处在于它更利于屏幕阅读。出于实际的考量,微软认定字体设计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与字体设计师对大块文字的浓淡效果所作的设定相比,更重要的是屏幕文字的清晰和阅读舒适度。微软甚至还为屏幕阅读设计了几款字体,比如 Georgia 和 Verdana,这些都是以像素边界为准则,它们在屏幕上看起来很美,但印出来则没什么性格。
通常,苹果重视风格,把艺术性放在实际考量之上,因为乔布斯有品位。而微软走的是更舒服的路子,一切以实际为大宗,品位则全不考虑。换句话说,如果苹果是 Target,微软就是沃尔玛。
现在来说说人们的偏好问题。Jeff Atwood昨天写了一个帖子比较这两种字体显示技术,引起了不少意料之中的争议:苹果用户喜欢苹果的方式,微软用户喜欢微软的。这不只是普通的粉丝心态,而是反映了一个事实:当你让某人挑选他所喜欢的设计或风格时,除非他受过训练,否则一般都会选他最熟悉的那种。在大部分与品位有关的问题里,你只要做一个关于偏好的调查,就会发现大部分人其实不知道该选什么,然后最终会选看起来最熟悉的那个。一切都是如此,从银器(他们会选和自己从小就拥有的银器图案类似的)到字体到平面设计:除非他们受过训练,知道该看什么,不然就会选最熟悉的。